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通告
信息时间:2024-07-03 14:38 我要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整顿规范我市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现就征集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73日开始到2024925日结束。

二、专项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对象是根据属地原则对纳入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的评标专家进行专项清理。

三、专项清理内容

(一)评标专家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评标申报专业与职称、职业资格或从业经历等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二)评标专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四)评标专家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五)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六)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七)评标专家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八)评标专家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九)评标专家组建或加入微信、QQ等网络通讯群组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十)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标结果;

(十一)评标专家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十二)评标专家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四、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机构:黄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园博园大道289

联系方式:0714-6209056;电子邮箱:hs6512366@163.com

受理机构: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办公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2

联系方式:0714-3188065;电子邮箱DY_ZSJ@huangshi.gov.cn

五、注意事项

(一)问题线索的提供须说明相关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项目名称、违法违规情形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根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和项目属地分别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二)问题线索提供者不得以虚假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等不当行为影响、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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