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增加发布招标计划、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及中标结果公告确认等功能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06-26 14:06 我要打印


 

各招标人、各代理机构: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的通知(鄂公管委发〔20221号)的有关要求,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经研究我中心已对电子交易平台功能进行了优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用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预公告中审核确认招标计划。

二、招标文件确认。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编制好招标文件后,提交给招标人审核确认。招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消息中心或待办通知中点击对应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三、评标结果确认。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编制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或重发评标结果公示内容后,提交给招标人审核确认。招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消息中心或待办通知中点击对应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四、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确认。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编制好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后,提交给招标人审核确认。招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消息中心或待办通知中点击对应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各招标人自202471日后在我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办理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确认招标文件及评标结果等业务。未办理CA锁的招标人,请前往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CA或者续期业务(黄石市市民之家三楼)。     

各招标人、各代理机构如有操作不熟悉的,后续会进行培训,发布操作指南,或者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714-31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