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420281202503000606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土地收储出让评估中介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670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日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5、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7、因系统格式原因,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限价:100%;(三)预算控制最高价:60万元供参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大冶市土地收储出让评估服务分为3个包,其中包1:高新区、东岳街办、金湖街办、大箕铺镇、新美片区;包2:还地桥镇、保安镇、金山店镇、东风农场、熊家洲片区;包3:陈贵镇、灵乡镇、殷祖镇、金牛镇、刘仁八镇、茗山乡、城西北工业园片区;每个包拟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备注: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即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多个包段,但只能成交一个包段。推荐成交顺序为按照包段顺序,供应商在前面包段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后,所投其他包段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三)项目预算:6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6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8月1日至2025年08月5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中小企业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政策。6.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土地评估机构(具有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
联系人姓名:於昶
联系电话:19972056128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项目联系人:吕文倩
电话:17362753886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