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土出告字[2024]6号
经大冶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意见,我中心决定在大冶市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招投标”栏目,以挂牌方式出让G23127号等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地块 编号 |
土地坐落 |
规划控制 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米) |
||||||||||
G23127 |
大冶市金湖街道新冶特钢以东、石花村曹家湾地块 |
1265.66 |
1265.66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30 |
≥150 |
15 |
50年 |
2.5 |
25 |
G24024 |
大冶市金湖街办姜桥水库以北、徐家井湾 以西地块(地块一) |
24813 |
24813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30 |
≥150 |
15 |
50年 |
44.6 |
446 |
G24025 |
大冶市金湖街办姜桥水库以北、徐家井湾 以西地块(地块二) |
4498 |
4498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30 |
≥150 |
15 |
50年 |
8.2 |
82 |
注:G24024、G24025号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G23127号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出让土地建设项目的产业类型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产业类型确定后,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同时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及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14〕24号)规定的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在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7时(收款单位: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账号:1811101201000102980000000;付款账户:申请人单位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10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2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0月14日上午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土地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本期土地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联系电话:0714-3188055
联 系 人:胡女士
出让人: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