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512002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2025年优质稻米产业高效智慧示范试点无人机基站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微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三期1栋3层04号-B1344
供应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6MA49QTLG86
中标金额:181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大冶市2025年优质稻米产业高效智慧示范试点无人机基站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经理:详见采购文件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微微,占梦颖,彭海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布,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描述的相关流程进行有效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专项+企业自筹。 3.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网站上发布。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投标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上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壹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 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根据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易(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公管〔2025〕77 号)的规定,明确本项目的投诉处理部门:大冶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817162488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冶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建设路23号5楼
联系方式:1817162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北迪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金湖星城8栋1楼
联系方式:15572978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1557297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