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采购项目第1次答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202504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报价(10分) 年化承销费率控制在发行债券总额的4.50‰/年。投标报价按年进行报价,不得超过4.50‰/年,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需以‰为单位,最小报价单位为1BP(1BP=0.10%)。
基准费率为所有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承销费率的算术平均值,报价等于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分。
投标人承销费率评分标准:
当投标人所报承销费率高于基准费率=10-(投标人所报费率-基准费率)/基准费率x10;
当投标人所报承销费率低于基准费率=10-(基准费率-投标人所报费率)/基准费率x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年化承销费率控制在发行债券总额的4.50‰/年。投标报价按年进行报价,不得超过4.50‰/年,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需以‰为单位,最小报价单位为1BP(1BP=0.10‰)。
基准费率为所有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承销费率的算术平均值,报价等于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分。
投标人承销费率评分标准:
当投标人所报承销费率高于基准费率=10-(投标人所报费率-基准费率)/基准费率x10;
当投标人所报承销费率低于基准费率=10-(基准费率-投标人所报费率)/基准费率x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同内容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大冶市高新区青松路1号
联系方式:0714-8863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君临天下南门
联系方式:1887277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女士
电 话:1887277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