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2024-10-16 11:49 我要打印
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BDY-202409FJ-025001001
一、招标概况
    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大冶市人民法院金湖法庭建设项目于2024年09月20日 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5日在301开标室-1开标,并于2024年10月15日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大冶市人民法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标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分先后,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长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东楚园林古建有限公司 湖北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胜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帝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052003.81元 5959656.97元 6023371.05元 5996182.73元 6100544.43元
质量(如有)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叶畅 黄国辉 黄锦明 陈连志 薛扬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422017201725245 鄂1422015201620613 鄂1422018201903207 鄂242091117797 川2512014201511691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大冶市人民法院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
  联系人:王征
  电话(传真):1567122122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汉龙公寓
  联系人:柯芳
  电话(传真):13545556695
3.行业主管部门: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 2 号
  联系人:局办公室
  电话(传真):0714-877055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交易监管科
  电话(传真):0714-318806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