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新档案馆项目最高限价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5-02 15:49 我要打印

大冶市新档案馆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新档案馆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档案局,招标人为大冶市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根据大冶市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意见(冶投审字【2018】第032号),对该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新档案馆建设项目列为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建设地点位于大冶市金湖大道文化馆南侧,建筑面积7153平方米,建设高度17.6米。为此,大冶市档案局委托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了施工图,并委托湖北大鹏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工程预算书,预算工程总造价为47712523元,请求审核工程造价。


二、大冶市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意见:


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暂行)》(鄂财办发【2003】15号)和《湖北省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办发【2003】16号)等文件规定,大冶市政府项目建设评审中心对该工程进行了审核,该工程送审造价为47712523元,审定金额37550738元,审减金额为10161785元。主要审减项目是:1、土建工程审减8967338元;2、安装工程审减914434元;3、室外工程审减351717元;4、智能化工程增加56645元;5、三通一平工程增加15059元;合计审减10161785元。


三、大冶市财政局工程预算审核建议:建议大冶市新档案馆项目建设资金为3755.07万元。


据此,发布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755.07万元。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