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高新区鲤泥湖尾矿库固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HBDY-202509QG-019001001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大冶湖高新区鲤泥湖尾矿库固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2.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1 | 原招标文件 | 现修改为 |
☑不提交 。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 2. 金额:/ 3. 形式:/ 4. 递交方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保证金账号:详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保证金查询”; 保证金金额:/; 账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开户行号:313522100119(友情提醒:此行号不可当账号使用) 特别提示: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 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基本账户在农业银行的投标人,为了保证金能及时到账,建议 提前两天转账。 基本账户在城市商业银行的投标人,为了保证金能及时正确到 账,请从银行柜面通过“二代支付系统”汇款。请勿使用城商 行系统,以免造成汇款失败。 |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5万元。 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4. 递交方式及要求: (1)采用现金方式 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分别汇至各个标段对应的账号。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标段编号:HBDY-202509QG-019001001; 标段名称:大冶湖高新区鲤泥湖尾矿库固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保证金账号:湖北银行大冶支行(1811101201000102988001594); 账户名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2)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自动退回,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菜单可查询相应标段保证金缴纳的情况。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0714-3188058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 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按系统引导的程序申请电子保函。 2)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下载、查阅电子保函,电子保函载明:保函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栏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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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3.4.3 | 原招标文件 | 现修改为 |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 退还办法: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在收到退款通知的两 个工作日按来款渠道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送审备案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 两个工作日按资金来款渠道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1 .采用现金方式 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 退还办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次日,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中标通知书发放(打印)次日,第二、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合同归档次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 2.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不产生利息,电子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同内容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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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大冶湖领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长乐大道64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大冶大道向阳社区劲牌三期 4栋
联系方式:戴工/15342766292
黄石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