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金山店镇永丰村农副产品仓储转运中心建设场地平整项目第1次答疑
信息时间:2025-07-30 17:07 我要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HBDY-202507GT-010001001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大冶市金山店镇永丰村农副产品仓储转运中心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4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2.1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

行政监督部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邮政编码:465100

修改为

行政监督部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邮政编码:435100

 

2.2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2):

6.企业类似项目业

 

10.0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有 1 个类似业绩(合同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矿山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且具有网上可查询业绩截图及查询网址以便现场查询)。

修改为

6.企业类似项目业

 

10.0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以竣工验收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有 1 个类似业绩(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且具有网上可查询业绩截图及查询网址以便现场查询)。

 

2.3、原文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6 承包人 、6.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5)负责做好周边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施工和质量,每影响一日,在所缴纳的履约金中扣除 1000 元。

修改为

5)负责做好周边工农关系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施工和质量。

2.4、原文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3 工程担保 、13.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为:

1)担保金额: 中标金额的 10%。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前 2 日内提供。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承包人将约定的担保金额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修改为

1)担保金额: 无。 

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同内容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技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黄石市银山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冶市金山店镇民营经济中心金山大道51号

联系方式:180718583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黄石市兴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冶市新冶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714-8766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陈婷婷、汪鲲

 话:1398659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