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15大冶市大箕铺至金湖段改建工程(金湖段)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HBDY-202407GL-014001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S315大冶市大箕铺至金湖段改建工程(金湖段)勘察设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因本项目暂时无法准确计算出服务金额,故采用费率报价。因电子招投标系统格式固定,不支持费率报价,现将含有费率报价的投标函补充至附件,请各投标人将此投标函上传至“第二信封的其他材料”内。另外,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一、投标函》也需填写且需填写具体金额,该金额作为换算费率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0%(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的规定》,以经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额计取,最高限价为900万元)”,本项目的限高价暂定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0%为900万,以此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填报含有金额报价的投标函,此金额只作为投标计算依据,最终以费率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据实结算,超过900万按900万结算。
示例:《一、投标函》中填写的金额为720万元,换算为费率则为720/(900÷50%)=40%,即投标人的报价为40%,投标人在“第二信封的其他材料”中的投标函亦按40%填写报价。评标价按费率报价40%计。
2、“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中“注:3.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更正为“注:3.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
3、开标日期延至2024年8月23日
4、更正日期:2024年 8月07日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冶大道53号
联系方式:0714-87152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金茂大厦B座21楼
联系方式:1380723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俊刚
电话:13807230112
湖北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附件: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投标费率(大写) 百分之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